高节函字〔2010〕51号
关于调整促进中心机关办公地址的通知
中心各处室、分支机构
各相关合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:
为更好的增强与各有关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交流沟通,提高行政工作办事效率并接受社会监督,由于中心在大成路9号办公面积明显不足,经促进中心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对中心主要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进一步调整,具体为:
一、 全国高科技节能减排促进中心秘书处(含大项目办、成果转化办)机关办公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(总参北极寺休干局)综合楼3层;
二、 全国高科技节能减排促进中心顾委会办公室、主任办公室地址为: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9号(警卫局大成招待所)B座9层;
三、 全国高科技节能减排促进中心投融资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扳井路六十九号(金源)东区;
其它中心各直属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办公时间仍为每工作日9:00-17:00。来访预约时间为3个工作日,电话:010-68691533。
请相互转告通知。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|